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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上凱道聆聽受害者故事,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直指,
如果以為執行死刑就能讓受害者得到安慰,這是「太廉價的正義」,
處死犯罪者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受害者家屬的心靈撫慰、生計
及後代輔導、教育,都須制度性照顧,政府應建立完善機制保護受害者。
朱學恒批判支持廢死的人權團體、律師不夠重視受害者,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大呼冤枉,
聯盟強調,支持廢死與關心受害者之間並不衝突也非互斥,
社會應該討論的是究竟執行死刑是否真能撫慰受害者?真能遏止犯罪?
不過,律師李勝雄認為,其實終身監禁是比死刑更嚴重的懲罰,
「留著他,是要他認錯、悔改;而打死他,他就沒有認錯、贖罪機會!」
李勝雄沉重表示,批評加害人辯護律師,是不了解國內訴訟辯護制度。
他們當然關心、同情受害者,但仇恨一直留著,對受害者真的是好嗎?
以牙還牙的作法,能讓社會更進步嗎?像二二八受害家屬,追求真相平反、補償,
但從沒要蔣介石的後代來代替受懲罰。
一問律師李勝雄:
台灣現在的外省籍住民難道沒有為二二八事件代替受懲罰?
二問律師李勝雄: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任為受害者家屬的心靈撫慰、生計
及後代輔導、教育,應該怎麼做才能使受害家屬願意寬恕?
十幾年來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除了幫加害者免費辯護還做了什麼?
三問律師李勝雄:
如果加害者監禁到某一年限被假釋出來再犯,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有沒有責任?
誰可以保證?加害人真的認錯、悔改;終身關在監牢的人如何贖罪?
請拿出具體說帖說服一般大眾吧!
不然叫我們如何能厚著臉皮請求被害人家屬願意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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