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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並不認為 " 人才" 會因為雙重國籍而變蠢才

也覺得有些藝術科學人才在外國,如果能延攬回國

可以為國內的新生代建立學習楷模

是一件美事

 

但是

進入政府機關工作後

應該要守法

惡法亦法

沒修訂就得遵守

 

李慶安委員

妳傷害了自己的誠信了

台灣已經很久沒有出現誠信兩個字了

拜託妳

為了妳高齡父親一生的清譽

別再找其他藉口了

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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