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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很關心我在格子裡講什麼,有沒有毀謗?

知道自己的格子原來引來這麼多關切,彷彿有種被監聽監看的恐懼。

如果於網路上說的是事實,則不稱為毀謗,也就是沒有違法,

但是如果說明的事實牽扯到個人的私德以及跟公共利益沒有關係則有可能違法。

沒有指名道姓,說的也都是可受公評的事,為什麼還是惹到別人?

小陳說:誰都不希望被批評吧!

小陳又說:行得正坐得正批評又奈何得了誰?

但我被干擾了,我覺得我被嚴重干擾了,

是該搬家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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