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極端 self 的人就是無視他人的存在吧.
或者更如英文單字 selfish那樣,只注意自己的存在而已.
我有沒有無視他人的存在過?
有.
我想,我18歲以前是個傲慢的 self.
我已漸漸不記得我從前的小學同學,國中同學,or高中同學他們的名字.
那個 18歲 以前的 myself 每天自己走路去公車站坐專車上學,
專車上我不看其他同學,我也不看書,15分鐘冥想就到學校了.
上課時我不和人討論,下課時不和人聊天,中午自己一個人吃著午飯,
高一我帶飯,前一夜的白飯加上一大瓢肉鬆,蒸了就可以吃.
高二開始去福利社訂便當.
下課後就在學校前面等專車回家,回到家自己一個人唸書睡覺.
在學校我有同學,可是我喜歡自己一個人,不喜歡吵.
在家有老爸老媽,可是我還是喜歡自己一個人,不喜歡被問.
我喜歡自己一個人遊蕩,但我膽小怕蛇怕虫,所以,我養狗來壯膽.
年紀稍長,後來的我,慢慢我看見了別人的存在,
唸大學時到學校會和幾個死黨結在一塊,
但下課後,我又回去我自己的世界,那種自在讓人不必武裝.
後來的我心變得比較柔軟,學會聽別人說話,
我常常提醒自己: alone againㄛ!然後趕緊回頭.走進人群是就業前必要的學習.
後來的我差點認不出那個怪怪的我自己.
但我知道後來的我讓別人沒那麼不知如何靠近.
這樣的後來的我,心境變了不少.
我知道這樣的後來的我讓我18歲以前的同學認不得我了.
哈哈!原來...
我依然喜歡演嚇人的怪咖!
It's ok to change myself. I love it.
Maybe I'll change myself next time.
Just wait and 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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